4月25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中,这是四川省首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市级地方性人大决定。《决定》的出台,标志着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牵头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新时期检察机关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搭建了更高的平台。
《决定》要求构建“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有力推动、执法机关各负其责、检察机关有效监督、有关方面全力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的工作大格局,全面实现有案必录、涉罪必移、收案必办、犯罪必惩的工作目标。《决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要求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能力不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运行不畅、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困难、工作保障乏力和工作监督刚性不足等突出问题,力求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决定》创新举措,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中的法律监督作用。一是突出公益,建立“两法衔接”与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对接机制,解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匮乏的问题。二是强化落实检察建议抄送机制,要求检察机关将检察建议和部门回复抄送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监察机关等部门,借力增强检察监督刚性。三是明确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监督职责,要求检察机关与政府法制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通过疑案走访、案件质量评查、行业专项检查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工作监督。
为配合“决定”的出台,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前期已着手“两法衔接”信息中心的建设,并倾力打造“一县一品”创新项目。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信息中心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落实有专人专责“两法衔接”工作。“一县一品”有序推进,亮点纷呈。东坡区院建立健全“环保+公安+检察”的“无死角、全方位”衔接机制,成功办理全省第一例邓文平等人大气污染案件;仁寿县院建立“两法衔接”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组,整合优势力量加大监督力度;洪雅县院牵头制定《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实施办法》,高标准的“补植复绿”基地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