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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院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上依法对东坡区法院提出建议意见
2015-07-24 09:52     (点击: )

 

        在近期的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工作中,东坡区检察院发现一起东坡区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例:罪犯熊文福,男,45岁,因贩卖毒品罪被东坡区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吞食金属异物需住院治疗于2015526日被裁定暂予监外执行,该犯病情好转后于2015615日因再次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东坡区公安分局刑拘。熊文福在原案中有逃避打击的行为,主观恶性较深,在被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后20天内再次犯罪,东坡区人民法院的裁定显得过于仓促。2015715日,在东坡区政法委召集的社区矫正联席会上,东坡区检察院向东坡区法院提出了审慎裁定短期内可治愈病犯、自伤自残病犯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建议意见,另外还建议法院在移交缓刑人员、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给司法行政机关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正确住址、有无恶习、从事职业、活动范围、原办案单位和民警等相关情况)以方便司法机关进行监管。东坡区法院参会领导表示会改进关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工作,从而确保该区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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