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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09-07 10:06  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 )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3年1月4,在眉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强作眉山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锚定眉山建设“三市一城”奋斗目标,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7450件。

一、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细化学习清单29项,从扫黑除恶、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15个方面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4件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党徽耀检·检爱童行”等5个党建特色品牌。组织干警下沉一线,在疫情防控中守初心、担使命。

把从严治检一抓到底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240件次。

二、参与平安建设,全力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609人,起诉2006人。坚决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组织利用邪教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225人、侵财犯罪398人、毒品犯罪146人。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40人。

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捕593人、不诉602人,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344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73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7份,推动全市64家金融机构加强反洗钱金融监管的做法被省扫黑办刊发。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建立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提前介入调查案件17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3。针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7份,一体推进反腐建设。

三、服务中心大局,深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8人,3件案件被评为市政法系统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聚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牵头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区域协作、异地侦查取证等工作,办理跨区域案件4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知识产权局建立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行为监督专项活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8人

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各类涉众型金融违法犯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1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助力维护金融稳定。建立完善打击金融犯罪、洗钱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线索核查等协作机制,与人民银行眉山支行等九家单位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源头预防。

、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

多维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8人、起诉43人。对犯罪轻微的未成年人竭力挽救,不捕45人、不诉13人。联合教体部门开展防止校园性侵害行动,推动强制报告、从业限制等制度落地落实,强制报告工作做法被最高检刊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0余次,针对管教不严、监护缺位发出“督促监护令”5份结合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法治进乡村活动,持续深化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

多形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7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6件。全力保障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点监督岷江青衣江流域、大熊猫国家公园、黑龙滩饮用水源地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全部整改到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办理涉耕地公益诉讼案件21件,挽回、复垦耕地45.7亩,开展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1份,督促收回耕地占用税3578.71万元,依法履职守护“天府粮仓”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刊发。

多方位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维护“钱袋子”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46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15件,帮助追回薪资150余万元。维护“舌尖上”安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38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件,责令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00余万元。维护身边安全。联合邮政、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寄递行业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共同推进最高检第七、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多举措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加强12309检察服务,完善网络、远程视频接访办访。着力规范检察听证制度,探索建立“一规程三办法”聘任听证员127名,办理听证案件183件,检察听证案件质效评估工作做法在全省推广。

五、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9个,实现侦查监督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7件、撤案45件,纠正漏捕15人,追诉漏犯115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13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8件,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49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实质化审查,提出改变减刑幅度意见85件,不同意减刑、假释3件,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派驻、巡回检察全覆盖,提出各类书面监督意见225份,发出检察建议12件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60件。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件“服判息诉+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成民事和解75件。

行政检察全面深化。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77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件。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重点征地拆迁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46件,以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聚焦案结事了政和,通过监督促和、多元化解、公开听证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7件,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

公益诉讼检察稳妥推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1件,提起公益诉讼53件。全力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试点工作,从建议提案中梳理出相关线索116条,案件化办理51件,检察建议转化为“两会”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3件,选任77名代表、委员担任公益诉讼监督专员,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交流。

六、加强自身建设,奋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注重科学管理,用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检务管理。建立重点案件一体化“评查+整改”机制,出台类案检索及适用意见,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推进同堂培训,举办或参加各类培训班、业务竞赛50余次,2门课程被评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为抓手,持续打造“东坡检影”新媒体宣传、仁寿“仁欣”农民工司法服务等一批专业化办案团队和特色品牌。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广适用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圆满顺利完成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280余人次,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如期办结。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91发布检察信息2460余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勇于开拓创新、积极争先创优,取得优异成果6项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11个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推广,75个(名)集体或个人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市级以上荣誉。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市党代会及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在政治引领中筑牢忠诚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推动各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工作方向。聚焦全面建设“三市一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聚焦群众司法诉求,做实做细诉源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在法律监督中守护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省委、市委全会《决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更深融入法治眉山建设。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落实一体化办案要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在从严治检中打造检察铁军。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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