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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 公益诉讼 切实维护 公共利益
2018-09-10 17:56  市检察院   (点击: )
全面开展 公益诉讼 切实维护 公共利益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
市环保局检查盘鳌垃圾填埋场。
市林业局到洪雅瓦屋山督导矿山关闭和植被恢复。
市检察院办理一起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干警在养殖场附近村民家中了解情况。
今年4月我市首个补植复绿基地在洪雅县玉屏山建成,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的生态修复问题。
市检察院办理一起养殖场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干警实地查看,并现场拍照取证。
水务、公安、林业联合执法督察第一组对青神岷江右岸黑龙大堤高石坝段开展督察。

邓娟 本报记者 廖文凯 文/图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在全国全面开展。今年6月21日,市委办、市政府办结合眉山实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孝平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强调,全市公益诉讼联席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职,全力支持配合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日前,全市公益诉讼联席会成员单位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纷纷表态发声。

单位聚焦

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发挥检察职能 推动公益诉讼创新发展

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的提起公益诉讼权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不依法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受侵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摘自市“两办”《实施意见》

自2017年7月公益诉讼全面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转变观念,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新的职能,主动作为,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强基础办案。两级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主动融入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服务发展大局,围绕民生热点,找好着力点。每年开展1—2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管,特别是加强黑龙滩、七里坪公益保护。目前,全市共发现和梳理公益诉讼线索97件,立案63件,已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立案47件,国有资产保护8件,国有土地出让6件,食品药品安全11件。在国土出让领域,通过诉前程序督促国土局依法履职,追缴了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4197.5438万元,妥善解决了2019万元行政合同争议,取得了较好效果。

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公益合力。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市检察院为主导,基层检察院为基础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建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察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和相关行政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解决执法中的难题。

主动作为,多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运用“两法衔接”平台,从行政执法信息中发现线索。加强内部移送公益诉讼线索协作制度。加强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公益诉讼工作的热情,及时受理并回应公益损害举报。

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力打造公益诉讼眉山模式

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客观、公正、快速审理公益诉讼案件,依法从快执行,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摘自市“两办”《实施意见》

市中院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眉山模式。延展范围,确定公益诉讼的本地受案类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公益诉讼受案重点类型确定为林业、渔业、矿产和土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创新思维,研究公益诉讼的“刑附民”新模式,将公益诉讼的“刑附民”的管辖主体确定为基层法院,并确定由各刑事审判团队进行审理,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加强监督,司法建议同步进行。对波及面广、涉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就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回应社会关注。

市水务局:积极履职助推公益诉讼

市水务局要加强对河道、河堤、滩涂的监管,做好河道清障工作,严厉惩处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或不按照规定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违法行为。

——摘自市“两办”《实施意见》

公益诉讼制度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形成倒逼机制,避免怠政、懒政。市水务局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严厉惩处危害公共利益行为。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河湖监管,严厉惩处非法采砂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及时提供案件线索,发现损害公共利益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

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涉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察建议,依法处理、及时回复。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涉水公益诉讼。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对有关机关和组织的诉讼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

市林业局:全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市林业局要重点加强我市林业资源保护,特别是七里坪、瓦屋山等重点区域保护,重点查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垦、采石、采土、采种、采脂等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行为,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行为。

——摘自市“两办”《实施意见》

市“两办”《实施意见》下发以来,市林业局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全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为保障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市林业局对公益诉讼工作经费、办案经费、涉林案件鉴定费、设备经费给予充足保障。投资130余万元在全市林区设置13套高清监控点,建成眉山市森林资源监控保护系统。投资12万元,建成执法记录仪电子证据共享平台,民警执法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实现了所有执法活动可追溯;建立案件办理系统,实现所有刑事案件“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核、网上监管”。

以公益诉讼工作为抓手,积极履职,加强对七里坪、瓦屋山等重点区域林业资源保护,重点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拒不补种情况开展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专项整治行动。

主动对接,全面清理。今年,全市各级林业和森林公安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与检察院对接,制定补种和林地恢复整改方案,并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检察建议尽快落实到位。

市国土资源局:深入推进公益诉讼 强化国土资源保护

市国土资源局要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防止侵害土地资源行为发生,重点针对土地出让、耕地保护、土地闲置、违法使用土地、违法审批许可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督促整改。

——摘自市“两办”《实施意见》

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治国土建设为统领,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国土资源保护持续有力推进。

不断强化学习,提升公益诉讼意识。专题组织学习《实施意见》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相关规定。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务必进一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维护“绿水青山”,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线索举报为抓手,不断加大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12件,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1件。

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厘清行政权力流程,明确权力运行每个环节责任人、工作时限、廉政风险点等。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及时按要求依法依规实施整改。

强化部门联动,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利用“两法衔接”平台,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信息交流机制,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信息共享、重大事项通报等多个机制的建设交换意见,实现资源互补,形成工作合力。

市环境保护局:有序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市环境保护局要全面掌握全市范围内排污单位污染情况和破坏生态行为,持续关注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

——摘自市“两办”《实施意见》

市环保局积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打好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提高认识,增强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主动性。全市环保部门要有效建立多方协调合作机制,切实加强沟通交流,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提供司法保障和技术支持,推动各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理的共识。

发挥职能,有序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领域违法行为的线索移送,并配合做好查处、结果通报、调查核实、自查、审理等相关工作。

加强互动,努力形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组织领导、协作配合、经费保障和宣传引导,同时加强对下级的督促、指导、检查和人大、政府的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深入医院、市场、商户、学校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严厉查处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

——摘自市“两办”《实施意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行政处罚程序实施意见》,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明确行政处罚各环节要求和时限。

出台《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明确“两法衔接”内部程序规定和司法机关衔接要求,成立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眉山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聘请省市两级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中具有深厚学术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29名专家,为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案件是否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提供专家意见。

专题访谈

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提供坚强的制度支持

——访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何鑫

市“两办”出台的《实施意见》是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指明了方向,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实施意见》对相关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办案程序、组织要求等多个方面和环节进行了明确,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公益诉讼纳入依法治市和社会治安综治考核。意见的出台有助于检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督促职能,有助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有助于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强力推进落实河道流域

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访沙溪河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徐建国

市“两办”《实施意见》出台后,市检察院作为沙溪河河长制牵头单位,以河长制为平台,推进落实河道流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加大抽查、巡查力度,加强与水务、环保、林业、畜牧及国土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对偷排漏排、乱占乱建、乱采乱挖等公益诉讼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优势,筛选河长制工作中公益诉讼范围的案件,并及时跟踪调查。加强与河长制牵头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加大污染整理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真正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

公益诉讼给执法办案

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访洪雅县森林公安局政委阳红文

公益诉讼已成为当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公益诉讼的推行给森林公安执法办案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把握好两个方面的环节,一是严格法律等规范性文件适用原则,用足法律手段,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中,如发现同一监管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要按照《立法法》要求,从法律法规的有效性、法律法规位阶的高低及出台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综合分析和判断,准确适用,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面对司法监督新形势,森林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开展全面调查,对照整改处理,并及时回复检察机关。

《实施意见》真正考虑到了

农村的切实需求

——访青神县汉阳镇新路村党支部书记高成全

市“两办”出台的《实施意见》很实在,全是干货,对行政机关该干什么规定得很具体、很细致,特别是对乡村而言,环保、食品和药品安全涉及较多,村组干部和村民只要对照《实施意见》规定的各单位职责,发现问题后可直接找相关单位进行监管,也可以直接找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对我们村而言,村上有水库、鱼塘共22个,养鸡场8个左右,特色产业“马克斗”几乎家家种植,覆盖全村80%绿地面积,优质的环境和安全的农药对村民增产创收意义重大,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进行重点关注,真正考虑了基层特别是农村的切实需求,为广大群众谋实利、创实收,为我们维护公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我们撑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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