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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称呼的变化 见证她从公诉“新秀”到“行家”
2020-11-27 16:11  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 )

文章来源:正义青神

 

 

“作为一名公诉人,我们的工作很普通、很平凡,没什么好宣传的……”笔挺的检察制服,“杂乱”的办公桌,身后随时都挂着一面小黑板,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案件名称、出庭日期等,她就是青神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曾新秀。


2008年进入检察机关,从检12年来,曾新秀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检科、第一检察部工作,从“曾小妹”“曾妈妈”再到“曾大姐”,三个称呼的变化,也见证了她从公诉“新秀”到“行家”。先后被评为“眉山市优秀公诉人”、“青神县三八红旗手”、 青神县优秀公务员,荣立眉山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

 

“公诉工作就是我的事业,我最看重的正是国家公诉人这一庄严的身份。曾新秀对记者说。

 

 

 

图右一为曾新秀出庭支持公诉

 

她是爱学习的“曾小妹”

——脚踏实地练好“课本”本领

 

 

“能考进检察院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我觉得很荣幸,也是我的人生目标,家人和朋友都替我感到高兴!”2008年底,曾新秀怀揣着朴素的检察梦如愿考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


作为一名“新秀”,她深知,要干好这份工作,除了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维护公平正义的热血,还要有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了尽快熟悉业务,她主动向长者取经刻苦钻研,从过去办理的精品案件去学经验、找方法。


“我参加工作后,和同事们一起办理的第一件案子是发生在春节前的一起抢夺案。”事过多年,曾新秀依然记忆犹新。“两名嫌疑人均是刑满释放人员,气焰十分嚣张,并在庭上扬言‘你这个小女娃娃,等我出来后,我再收拾你’。”面对威胁恐吓,初出社会的她第一次感到丝丝惧怕。然而,有一个声音在她心里呼唤着,“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让犯罪嫌疑人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是我的职责所在,心存正义、肩负职责,由不得退缩。”


从那时起,曾新秀对公诉人这份职业有了初步认识——有压力、有挑战,但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后,又很自豪、很有职业成就感。


刚开始办理案件的时候,曾新秀也曾湮没在繁杂的证据中不得要领,但是在资深检察官的指导下,她结合自己的思考总结,逐渐掌握了抽丝剥茧、洞察实质的方法,学会了围绕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以及其他影响案件量刑的关键事实去把握案件、分析案情。

 

“她刚进检察院时,我们都喜欢叫他‘曾小妹’,别看她年龄小,但骨子里却有一股不服输、敢于拼、善于学的劲儿,这也是成为一名优秀公诉人最基本的条件。”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郑文博介绍说。


学无止境,学以致用。曾新秀家住眉山,每天往返青神上下班,需要2个小时的车程,在这途中,车里播放的不是音乐、不是广播,依旧是各法学院校名家讲座的音频。

 

 

图为曾新秀在认真工作

 

她是爱学生的“曾妈妈”

——真心真情关爱“问题”青年

 

 

“曾妈妈,最近怎么样?工作很忙吧,天气逐渐凉了,要保重身体哦,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在曾新秀的微信好友里,有一个“儿子”经常和他联系。


“他很不错,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今年他都已经结婚了。”谈起这个“儿子”小伟,曾新秀有讲不完的故事。


2017年小伟还是成都某大学的大二学生,寒假期间,他回到青神县城,某天下午,小伟邀约小浩、小希到某水吧玩耍。其间,小伟从一社会女子处购买了100元钱的冰毒,随后三人以“吹壶壶儿”的形式在该水吧某包间内吸食毒品。当晚20 时许,青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将三人抓获,小伟到案后,对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

 

“那年,我也刚成为母亲不久,无论是作为检察官,还是母亲,看到这些误入歧途的孩子,我都很痛心。”接到此案后,曾新秀对整个案件的证据、小伟父母的介绍、学校表现情况等多次进行梳理分析。


她认为,小伟虽已成年但心智上尚不成熟,成为毒品的受害者,通过与其耐心的交谈劝导,小伟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和悔过,积极的认罪悔罪,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悔过书,表示将认真戒毒,且其父母也承诺保证小伟不再触碰毒品。最后,曾新秀向检委会建议对其作罪轻不诉。


在曾新秀看来,刑法不仅要重打击,也要重保护,特别是对于误入歧途且有强烈悔过意识的年轻人,他们需要多一次机会,对他本人,对家庭,以及整个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图为曾新秀在查阅资料

 

她是爱较真的“曾大姐”

——嫉恶如仇弘扬公平正义

 

 

12年的从检生涯中,曾新秀用她“较真儿”的习惯,始终追求精益求精,坚持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每一桩案件。经过多年的历练,同事们也都亲切的叫她“曾大姐”。


在曾新秀办理的案件中,有普通刑事案件,也有大案要案。“案件不分大小,哪怕再平常不过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案。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影响别人的一生,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是我的职责。”曾新秀说。


2019年4月,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将“7·30”专案分案交由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系“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共计11件28人,主要涉嫌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经营、掩饰犯罪所得、帮助毁灭证据等八类罪名,涉案赃款数额近14亿元人民币。由曾新秀、胡建等人组成专案组,历时6个多月,审阅案卷近70卷,制作阅卷笔录10余万字,形成400多页、30余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


有了办理重大案件的成功经验,曾新秀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更加得心应手。2019年12月18日,青神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宣判,宋某某等5人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  

 

“这起‘肉霸’案件,在青神还是第一次。”在办案过程中,曾新秀针对该案首要分子“零口供”、反侦查能力强,法律关系交织复杂、案件定性争议大,案件关乎群众“菜篮子”、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0余条,制作阅卷笔录7万余字,提讯犯罪嫌疑人30余次……


然而,最初自愿认罪认罚的方某某、彭某突然当庭翻供,不愿指证宋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曾新秀和她所在的公诉团队果断调整庭审策略,运用多媒体示证,使法官、被告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直观全面地看到举证内容,迅速地掌控了庭审节奏,使涉案犯罪事实得到有力指控。最终,让人谈虎色变的“肉霸”认罪伏法。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一次尝试,每一步探索,都源于曾新秀对这一份职业的热爱和责任的担当,也正是因为这份热爱与担当,让她坚定眼神,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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