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壮率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龚军辉一行莅眉调研指导公诉工作。座谈会上,张树壮副检察长先后听取了市县两级院分管副检察长及公诉部门负责人关于2018年公诉工作的思路、参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神开展依法办理刑事案件试点工作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情况、智慧公诉建设推进情况、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与监察委工作衔接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情况汇报。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卫东陪同调研。
龚军辉处长对眉山公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对大要经济犯罪案件加强研究,办成精品案件。市院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杨志伟传销案、电信诈骗案组织专案组办理,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区别对待。二是抓好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制度落地。要将制度前期会签的制度在试点中予以检验,确保办案量,积累案例,保存样本,提炼总结经验。三是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要着眼于提高效率,推行表格式审查报告,对社会调查报告要尽量简化,实现认罪认罚办案中公正、公平、快速、高效的目标。
张树壮副检察长对眉山狠抓案件质量和公诉队伍建设、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省院确定眉山等四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后,眉山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市政法工作全局予以统筹,取得了很大进展,在制度设计上抓住了关键节点,在市级层面解决了社会调查程序、值班律师参与、量刑建议的效力等很多重大问题,说明眉山落实省院党组决策的态度坚决、措施有力。
张树壮副检察长对眉山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提出殷切希望,鼓励眉山积极创造、勇于实践,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一是思想观念上再解放。要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就是案件量不够、案例不够的问题,要鼓励基层的同志大胆试,不要束缚手脚,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以切实的数据提高试点效果的说服力,形成可推广的经验。二是理顺三个机制。即理顺内部案件运转机制,解决分案、决定权的问题;理顺服务保障机制,就是与认罪认罚相匹配的机制,权利义务明确,职责职权明确;理顺内部提讯等办案机制,要将科技元素运用于办案,解决智能办案区、远程提讯等问题,提高效率。三是改进监督制约方式方法。对认罪认罚从宽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办案检察官、值班律师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要未雨绸缪,综合发挥案管、监察、处科长、分管检察长作用,保证案件质量。四是加大案件量积累。要加强全市司法机关的协作力度和对各试点区县院的指导力度,把握关键环节,加大案件的实践,从中暴露的问题要加强研究,加强对相关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便于制度能迅速地运用于实践之中,达到预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