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坡区院制定《远程视频提审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四个方面规范远程提审工作。
一是明确适用远程视频提审的案件范围。《办法》规定远程视频提审系统主要用于提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可适用简易程序或刑事速办程序的案件及其他适用于远程视频提审的案件。
二是规定远程提审的高效和协作原则。《办法》对参与远程提审人员的职能分工、协作和保障作了具体规定。办案人员需要远程提审嫌疑人时,由公诉部门与法警大队协调衔接,公诉人员提交相关文书和确定提审时间后,提押、还押、系统调试等保障工作由法警完成。
三是规范远程提审程序。《办法》规定提审人员应告知被讯问人正在进行远程提审,并将被提审人对远程提审的视频、音频质量意见及提审内容准确记录在案,交由被告人核对、签字、捺印形成笔录。《办法》还规定提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有关法律规定,规范着装、依法讯问。
四是强调远程提审系统的应用纪律和保密要求。《办法》强调远程视频提审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断电断网,确保提审系统的物理隔离与技术保密;所有讯问笔录和相关文书要做到人走卷走,及时移交;远程提审同步录音录相要及时刻录,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