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专项检察,突出监督重点。对照“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省细则,深入社区矫正各环节查找梳理问题。2016年3月集中4天时间,对全区13个乡镇进行摸底排查,通过调阅台账、查看档案等方式,核实底数。就监督过程中发现的4起脱管、漏管案件以及51个虚管问题,向区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区司法局就此问题专门组织全区乡镇司法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会,通报纠违情况,并针对提出的问题对工作进行了规范。
二是坚持定期点验,夯实监督基础。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点验工作的意见》,下发各乡镇司法所。2014年、2015年分别2次集中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大点验。并从2015年9月开始实行全区13个乡镇月点验制度。点验大会按照点名、学习、公益劳动、讲评等程序进行。会上由到场监督指导的执检局负责人提出检察意见,会后进一步召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三类重点人员逐人见面,谈话诫勉。该做法得到省司法厅充分肯定。
三是组织集中教育,提升监督成效。
会同区司法局定期组织严管类社区服刑人员,到眉州监狱开展专题法纪教育。通过监狱服刑罪犯现身说法,使社区服刑人员思想上受到强烈震撼,普遍表示要珍惜监外执行的机会,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接受矫正,争取早日解矫,回归社会和家庭。受教育人员在回到各自乡镇后,向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介绍了自身收获,进一步起到以点带面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