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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院从四个方面加强流程监控职能规范司法行为
2015-08-04 15:22     (点击: )

一是严格收送案审查。严格收送案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均退回侦查机关,要求补充完整再接收案件;不符合送案标准的案件,要求办案部门完善送案材料,符合标准后再送案。严把案件进出口,坚决杜绝不规范案件的进出;二是强化法律文书监管。对不符合标准的法律文书,及时通知承办人予以纠正;实行法律文书的集中打印,实现对法律文书的集中管理;对生效的判决,及时公开相应的法律文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办案期限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的办理期限进行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在内网预警提示,提醒承办人及时办理,严防案件办理超期;四是完善案件案卡填录。定期查看、核对办案部门案卡,及时提醒承办人完整填录,尤其是退查、重报、延长审查、延长侦查羁押等重要节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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