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01月09日 20:59  点击:[]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月在彭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对检察机关而言,是多重改革交叠的一年,是处于历史转折时期的关键之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拓展创新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集体获得省级表彰1项,市级表彰2项,区级表彰4项,个人获得市级表彰6人次,区级表彰21人次。

一年来,我们坚持宽严相济忠诚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建设平安彭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6106人,不批准逮捕2845人,提起公诉149249人,不起诉2235人。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案件,批捕45人,起诉41,依法打击涉毒涉黄案件,批捕51人,起诉51人。办理的“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并在国家博物馆展出。顺利完成了转隶工作,主动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依法对市监察委员会查办的首例正处级干部李俊等三人受贿案提起公诉。办理区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78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快捕快诉,共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36人,提起公诉236人。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排查机制,对近三年办理的634件案件进行了梳理和排查,落实“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排查出“保护伞”线索8条并移送市检察院扫黑办,已查清并移送审查起诉11人。依法办理全省首例恶势力团伙案件周敬等1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案,该案历时两天庭审,最终15名被告人被判处7个月到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办理全市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任先利等21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案,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我院作为唯一发言单位作了经验交流。深化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探索简案快办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的案件,在实体上和程序上进行从宽处理和从快处理。加强检法协作配合,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92108人,提起公诉8088人,微罪不起诉1220人。提出量刑建议7987人,法院作出判决7987人,100%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

一年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拓展创新,努力为彭山品质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依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我院的积极努力下,区委、区政府出台我区《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件,立案13件,办结12件。会同区林业局在锦江乡建立补植复绿基地300亩,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滥伐、谁补植”的原则,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实施生态修复,补植复绿1850余株,对余斌、帅军等7人非法采矿一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助力打造“绿水青山”。在接到村民对黄丰镇养殖场违规排污的投诉后,组织对养殖场周围村民进行走访、实地查看被严重污染的蓄水池等,向区环保局和区农牧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督促养殖场停产整改,整改效果明显,群众十分满意,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载。扎实开展“两法衔接”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编印《眉山市彭山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资料汇编》200册,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审查案件230件。规范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录入,做到应录尽录,涉嫌犯罪案件100%录入信息共享平台。严把案件审核关,切实做到可移尽移,应移必移。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77人,立案55人;行政执法机关直接移送1725人,公安机关立案1522着力提升监督效果,增强检察建议实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提出抗诉2件,均被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纠正社区矫正、监管场所违法情形1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并改变强制措施。向区砂管办、区卫计委、区医疗保险中心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回复整改率为100%。创新实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等第三方代表参与,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在办理区徐某某贪污案时,发现区医疗保险中心存在医疗保险资金管理不规范、监管措施不力等问题,采用公开宣告形式向区医疗保险中心发出检察建议,被宣告单位已对照检察建议内容从提高责任意识、落实财务制度、履行监管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四方面进行整改并回复。

一年来,我们坚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精准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效。定点帮扶贫困村1个、贫困户63户,在2016年底已全部脱贫摘帽的情况下,继续深化脱贫攻坚。将精准扶贫与产业帮扶相结合,协调扩建村道后,又为贫困户购买柑橘苗、复合肥料、鸡苗等生产资料;将精准扶贫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联合区武装部在联系村四塘村建立“绿色基地”20亩。认真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加深干警与贫困户密切联系。全年共组织入户走访慰问活动15次,发放帮扶物资17余万元。对四塘村因汛期导致房屋受损的4户贫困户捐资慰问,共捐资补助6500元。化解矛盾纠纷水平不断提高升级打造检察服务中心,建成集检务公开、控告申诉、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法律咨询类73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人次,受理控告申诉13件,开展与上级检察院视频接访4件,开展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办理刑事和解5件,办结率达100%,息诉息访率达100%,无涉检信访案件。办理司法救助1111人,发放救助金 6.1 万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彰显检察机关司法关怀,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2人。深入全区30余所中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设立宣传展板,运用典型案例,生动释法说理。结合“树立良好家风,护航健康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成年人及家属代表等90余人参加活动。建立“护苗”工作室,联合区关工委、区团委定期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家庭主要成员开展联合帮教座谈会5次,进行亲职教育10人次,开展跟踪帮教4人。

一年来,我们坚持严管厚爱,努力培养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抓牢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进行学习45次,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纪律作风建设。针对今年市检察院对我院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和省检察院、区委政法委政治督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新建和修订制度4项,组织开展内部督查11次,发出督查通报11期。落实廉政谈话、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开展“严纪律、转作风、创一流”集中整顿,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全年无干警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抓好专业素能建设。注重专业知识储备,组织14名干警参加了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轮训,2名干警参加了区委组织的优秀年轻干部铸魂工程递进培训班,参加政法大讲堂等培训讲座110人次。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实战技能,自行组织开展岗位练兵7次,积极参加市检察院举办的观摩示范庭6次,自行举办观摩庭3次。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名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班子成员全年共办理案件60件。成立青年干警读书班,党组成员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学习,营造了以学促干的良好氛围。强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全年主动向区委、人大报告检察工作4次,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我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开展微直播5期,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检察工作动态。统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7条,公开法律文书184份。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全年对255件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对35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未出现不合格案件,为社会提供了合格“法治产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检察工作开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待加强,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力度有待加大;二是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干警强化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需要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深挖自身潜力与积极争取支持相结合,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9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为彭山建设开放发展先行区、推动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在讲政治上展现新作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落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

二是进一步主动作为,在顾大局上体现新担当。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彭山和谐稳定。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注重“破网打伞”,力求除恶务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实化细化服务措施,更加精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打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持续开展法律七进,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是进一步深耕主业,在谋发展上寻求新突破。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持续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积极适用速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对策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方面入手,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有效推进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将社会化支持体系力量广泛应用于观护帮教、亲职教育、社区矫正等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程序

四是进一步从严治检,在重自强上展现新风貌。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加强重点工作落实专项督导,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督导,重要节点纪律作风常态化督导等工作。更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抓住司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等改革任务,落实“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不断增强改革整体效能。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精良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砥砺前行,司法事业只争朝夕。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彭山加快建设开放发展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相关用语说明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以公开宣告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群众等第三方代表全程参与,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实效、提升监督效果,同时可以加强法制宣传。

员额检察官:即指通过测试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司法体制改革,将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员额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目的是从现有的检察官中选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检察官进入员额,进一步提高现有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④捕诉合一:指的是将批捕权和公诉权归于一个检察官行使。在“捕诉分离”的模式之下,批捕权由侦查监督科行使,公诉权由公诉科行使,批捕和公诉由不同部门的不同检察官承担,而实行“捕诉合一”之后,这两个部门的职能将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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