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01月09日 16:14  点击:[]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3月1日在彭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科

                                          (审议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集体共受表彰14次,个人受表彰23人次。其中荣获省级先进2项,获市级先进5项,获区级先进8项,为推动彭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与推进依法治区相结合,全力推动法治彭山建设

严打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2017年,共受理报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0件143人,审查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73件102人,不批准逮捕27件41人。其中,受理“两抢一盗”犯罪案件30件37人,批准逮捕26件33人;受理涉毒案件19件36人,批准逮捕14件30人;受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3件16人,批准逮捕10件12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226件335人,提起公诉203件285人,不起诉11件16人,提前介入案件3件11人,截止2017年12月25日,法院已作出判决182件262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7年受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92件145人,法院已判决80件112人。对上述刑事案件做到快介入、快批捕、快起诉。2017年10月,我院检察长亲自办理了一起长期盘踞在观音、青龙以周敬为首的刑满劳释人员组成的村霸团伙犯罪案件,作案多起,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六个罪名,此案先后共批捕嫌疑人15名,有力地打击了村霸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惩防职务犯罪,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肃查办贪渎犯罪。2017年,我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13人,渎职犯罪2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有关单位开展预防宣传9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5场,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85件,与区邮政公司携手共建以“精准扶贫”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一年内将2万份宣传资料送到百姓手中。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防冤纠错保障人权。加强侦查监督,监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4件8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公安机关均作相应处理,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不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坚持节假日驻所检察轮流值班制度及每日巡视检察制度,建立健全监外执行人员档案和回访制度。共纠正监管场所违法8件,纠正社区矫正执行违法19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7人,对采取逮捕措施后没有羁押必要的7件7人,变更了强制措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2017年,“两法衔接”工作已纳入全区目标考核,我院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4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3人,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加强环境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监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017年共协助市院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4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办理支持起诉2件;办理和解案件2件。

拓展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切实回应群众诉求。依托“大调解”和检调对接机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申诉案件37件,其中贪贿类2件,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刑事申诉1件,民事行政监督2件,其它类32件。开展与上级院视频接访4件,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件。受理法律咨询类88件,当场化解群众来访29件,办理刑事和解4件,办结率达100%,息诉息访率达100%,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已救助刑事被害人5件5人,救助金额2.5万元,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在倾听人民呼声中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创新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坚持“双向保护”,确保“宽容而不纵容”。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参与,避免“失之于宽”“一放了之”。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开展对未成年人心理抚慰23人次,开展或指导社会调查3次,开展普法进校园3次,共500余人受教育。我院还通过帮扶渠道关爱未成年人,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对接牧马学校,与区教体局共同出资8万余元为牧马学校新建了塑胶足球训练场,已于2017年11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17年12月,我院还为牧马学校送去了9000余元的文体器材,促进了乡村少年宫发展。

二、坚持把深化司法改革与规范检察权运行相结合,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

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配合区纪委顺利完成自侦部门职能、机构、编制划转、线索移交和人员转隶工作。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将检察官员额全部配置在业务岗位和办案一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根据不同业务条线履职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设置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的基本办案组织,司法责任制同步落实,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座谈,参与专项检查、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多方面全方位了解检察工作。坚持检察宣传大格局,继续深化检务公开,统一发布案件信息338条,公开法律文书181份,通过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媒介发布检察信息815条。在省级媒体上稿67篇,市级媒体上稿22篇。

坚持规范司法行为,保障依法行使职权。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回头看”活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全面实现案件信息查询、案卷材料查阅、信息主动推送等一站式服务,全面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网上办案、流程管理、业务考评、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等工作扎实开展,完善了案件集中管理制度体系。

三、坚持把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有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聚焦脱贫攻坚,强化责任担当。2017年,我院联系黄丰镇四塘村、团结村,帮扶贫困户63户,以支部为单位多次赴联系村开展帮扶活动,有针对性地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扶措施。2017年,除日常走访慰问外,我院还出资1万元为黄丰镇四塘村购买了果树苗,为6户特困户提供了生产、生活资料,63户贫困户全部摘帽。此外,积极为四塘村争取村道改造项目, 12月10日政府投资600万元的村道路面扩宽硬化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

贯彻重大部署,增强服务实效性。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完成区委下达的重点项目,牵头协调任务,积极协调柏华路南延段道路工程建设,与区住建局、农行通力协作,争取省农业银行贷款资金4.3亿元,目前已分两次到位资金1.5亿元,确保了拆迁工作平稳推进,重点项目顺利进行。

立足检察职能,护航绿色发展。为把彭山建设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贯彻执行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2017年11月,我院与区国土局成立生态检察联络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国土资源的司法保护。

四、坚持把提高整体素能与巩固基础相结合,不断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开展 “两学一做” “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等学习教育,坚决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人才强检。实施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深化全员轮训、岗位练兵,改进人才总量、文化程度、专业结构。我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90.7%,今年组织干警参加国家级培训5人次,省级培训10人次,市级培训8人次。自行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4次,在全市组织的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我院陈远萍同志获得优秀公诉人称号,展示了彭山公诉人的风采。

坚持从严治检。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建立跟踪问效督察机制,针对“庸懒散浮拖”现象和群众反映问题开展诫免、提醒谈话5人次,维护检察风纪。积极开展“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专项治理,开展检务督察9次,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4次,通过正反面典型的对比引导全院干警廉洁自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坚持文化育检。积极开展形式活泼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用先进文化熏陶和引领干警,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2017年我院成立了篮球队、羽毛球队、瑜伽队等兴趣爱好小组,并与兄弟单位和区级部门开展比赛,既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也进一步增强了干警间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在“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中,我院开展了主题征文、学习十九大主题讲述会。向市委政法委选送6个优秀作品,其中3个作品受到表彰奖励。2017年11月,开展了“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 献礼十九大”主题演讲会,10名干警职工结合自身岗位,通过鲜活的内容,感人的故事,展示了我院干警坚守正义、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的风采,引导全院干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区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深化,办案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形象不断提升的一年,是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发展的成效还不够突出,法律监督能力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双重叠加,各项改革衔接配套、落实落细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还没完全树立,执法能力和办案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四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检察人才比较短缺,均衡化、专业化水平还需大力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自身努力与积极争取支持相结合,着力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8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语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服务彭山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法治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奋力谱写决胜全面建设小康彭山新篇章。

一、突出工作主线,在服务大局方面取得新成效。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振兴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优化司法供给和应对,彰显检察担当。一是发挥批捕起诉职能,认真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犯罪,筑牢安全防线。二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工作,切实担负“天蓝地绿水清”司法保护责任。三是不忘初心,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非公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二、突出公平正义,在法治建设方面发挥新作用。精准把握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检察工作。重点抓好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同步审理提升抗诉质量;深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刑事执行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顺应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期盼,促进法治彭山建设。

三、突出司法改革,在提质增效方面力争新突破。瞄准十九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抓住“定人”“确权”“监督”“归责”四个关键,逐项落实。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办理好公益诉讼案件,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四、突出检察文化,在创先争优方面彰显新亮点。实施文化兴检点略,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构筑检察文化基石,依托“检察官大课堂”“道德讲堂”“青年干警读书班”,组织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检察活动,滋养法治文化、弘扬传统文化、融合彭山文化,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奠定基础。

五、突出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方面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禁触纪律规矩警戒线,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厚 植工匠精神,分层分类强化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素能培训,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在司法办案、检察监督、检察管理、检务保障等工作浓度融合,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彭山区检察院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牢记使命,担当实干,为彭山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关用语说明

①社区矫正:是指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法执行活动。

②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2012年1月26日,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在全国联网开通,各级检察机关可在本地完成对全国范围内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

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

⑤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⑥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上一条:2018年检察工作报告 下一条: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