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
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紧紧围绕市委总体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保障意识,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打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322人,起诉2528人。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活动,参与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黑恶势力、涉爆涉枪、偷拐骗抢、杀人绑架、制运贩毒品等犯罪1048人,起诉1793人。开展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捕电信诈骗、利用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67人,起诉9人,如洪雅县检察院依法批捕“5.24”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的55名犯罪嫌疑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批捕498人,不起诉154人,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4件,促成刑事、民事和解26件。深化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巡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39人次,通过“三理工作法”①实现连续11年涉检信访案件到省进京“零上访”,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刊发全省推广。把司法救助融入化解矛盾纠纷整体格局,为51名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4.8万元。
注重创新社会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加强对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依法管控。制定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工作方案,推进完善乡村治理。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建成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办案区,与中小学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依法对19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对符合条件的88名未成年人罪犯封存犯罪记录,工作经验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主办的“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护航经济健康发展
着力净化市场环境。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人,起诉115人。重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7人,起诉30人,如依法批捕2起下线传销人员约50万人、涉案金额6亿元以上的特大跨省网络传销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20人,起诉24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办理督促支持起诉18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着力护航绿色发展。精准对接绿色发展建设司法需求,针对性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9人,起诉68人,查办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7人。如办理的四川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非法收售处置煤焦油的东坡区四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中央电视台、《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同步报道。牵头做好沙溪河攻坚治理工作,搭建以“治理法治化、施策精准化、责任制度化、管控信息化、预防常态化”为核心的河流治理框架和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刊发全省推广。参与瓦屋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引导公安机关规范侦查,准确把握诉讼时效、违法性质鉴别、数量认定等法律问题,跟踪监督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渎职犯罪行为。
着力守护民生民利。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销售劣质食品等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起诉9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7人。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对青神县汉阳镇新路村和仁寿县富加镇章平村的帮扶力度,新路村全部脱贫,章平村22户77人完成脱贫。
三、强化担当意识,突出抓好惩防腐败犯罪
突出抓好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职务犯罪86人,是建区设市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最多的一年。其中,贪污贿赂70人,渎职侵权16人;大案34件,要案3人,典型的有立案查办省环保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杨雪鸿(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追赃挽损9500余万元。抓好重点专项工作,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农机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49人;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19人;开展税务系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仁寿县国税部门税务稽查、征收等环节职务犯罪12人。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做好转隶相关工作。
突出抓好办案方式规范转型。落实案件线索受理、分流、侦办、反馈、定期清理机制,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规范侦查取证措施,及时汇总各类案件的办案法律规定、取证重点、步骤要求,为规范侦查取证提供重要指引。严格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机制,明确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申诉救济途径。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和办案区管理使用,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推进侦查信息化平台建设,从数据收集、实战运用和规范管理等方面促进侦查模式转型。
突出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预防,对全市4个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全程跟踪预防,联合重点部门和企业召开联席会10次,针对发案单位管理漏洞提出预防建议49条。开通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预约查询平台,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0次,9个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完成职务犯罪档案信息库建设,录入信息243条。主动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深入机关、企业、乡村、社区和学校开展警示教育48场次。
四、强化宪法意识,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5件,监督撤案18件,纠正漏捕2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4件,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后改判14件,对漏罪、漏诉的6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和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等活动,办理刑罚执行变更案件391件,33件变更减刑幅度和不予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意见被采纳;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6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95人;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监管和教育矫治履职不当144人次。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执法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1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0件,提出(提请)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5件,提出检察建议18件。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出台《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意见》等机制,依法督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26件。深入开展“两法衔接”工作②,推进联席会议、联合检查和案件移送等机制常态化建设,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6件,公安机关立案25件。
加强自身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180人次,收集工作建议30余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106次。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新选任省、市两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46名,7件符合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全部提交监督。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案件查询、阅卷、会见申请等485次。继续构建检察宣传大格局,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6条,公开法律文书1230份,寄送联络专刊4000余份,通过微博、微信、头条号、手机报发布检察信息7589条,53条被正义网、省检察院官方微信采用,在国家、省级媒体上稿479篇。
五、强化发展意识,推进司法改革任务落实
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全市两级院共确定检察官141名,检察辅助人员195名,司法行政人员50名。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检察官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的管理规定》和《检察官办案工作量化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加强检察官履职监督,确保权责明晰、权责相当。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其他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办案量达到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5%、20%、50%的比例要求,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按计划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统一管理等改革。
推进公益诉讼③。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对内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及考核机制,对外主动走访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领域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7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办理督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6件,办理督促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追缴行政罚款案件2件,办理督促农机管理部门追缴农机违法补贴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督促行政机关追回国有资产4180.5万元,妥善解决涉案2019万元的行政争议,仁寿县检察院1件公益诉讼案件追回国有资产2789.5万元,单笔金额全省第一。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调保证案件质量,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严格以审查起诉标准收集证据。强调保障诉讼权利,对涉及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证据全面审查,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强调提高庭审能力,通过开展观摩庭、听庭评议等方式,强化公诉人当庭讯问、辩论技巧。强调提升办案效率,创新构建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④,对1265件简易程序和速裁案件,通过创设表格式审查模式提升办案效率,并以量刑建议方式确保类案量刑均衡,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
六、强化素能意识,致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致力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从严治检,开展“挂帅出征,挂图作战,挂效问责”行动,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检察队伍精气神。
致力素质能力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培养机制,实行人才动态管理,交流、提拔、选派干部72名。加大教育培训,开展专家授课、学习培训、检察官律师论辩赛等活动90余次。深化院校合作机制,在司法研讨、专家咨询、实习事务等方面取得成效。42个(名)集体或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4项工作在省级以上作经验交流。
致力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⑤,东坡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彭山区检察院荣获“全省文明单位”和“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丹棱和青神县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优秀院”。推进“智慧检务”工作,完善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完成办公办案软件正版化。继续深化对口援建阿坝州小金县、金川县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形势下,全市检察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高素质人才短缺,后备力量不足。二是执法能力、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改革配套机制以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内部管理体制还有待调整和完善。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到检察工作中去。二是做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保障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改革创新和科技产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三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活动,突出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化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四是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加强和改进刑事诉讼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配合市人大开展“两法衔接”地方立法工作,稳妥开展非诉行政检察监督。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续相关工作。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标本兼治正风肃纪,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适应的检察管理监督机制,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设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担当,认真履职,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