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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绿水青山就在我们之间”系列报道之二:“守卫绿海”助力森林资源保护
2018-10-17 11:21  市检察院   (点击: )

                          检察官了解被占林地恢复情况。

 

(眉山日报  沈孝清 战黎丽 本报记者 廖文凯 文/图)“你看,之前修建的办公室、住宿区、堆料区等基础设施都拆除了,现在正在清理建筑垃圾。”近日,洪雅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文洪军向该县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红色办公楼、灰瓦宿舍、彩钢棚拆除工作有条不紊,一切改变都源于一场“守卫绿海”专项行动。

今年4月,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牵头制定《洪雅县公益诉讼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试行)》,建立涵盖全县18家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长效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深度融合。

依托两项制度文件,该县检察院会同该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启动“守卫绿海”森林资源公益保护专项行动,聚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三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一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巩固洪雅“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

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立足职能,对已办结的涉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通过逐一比对行政处罚内容及执行情况,发现洪雅峰汇石膏矿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情况。531日,该院以行政执法机关怠于履行职权致使生态环境持续被破坏、国有资产流失为由立案侦查。

该县检察院办案组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固定林地被占用证据;走访当地村社干部,了解峰汇公司运行状况;书面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说明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情况。最终查明“林地变矿厂案”始末:2013年至2017年间,峰汇公司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瓦屋山镇卢村林地面积约5.1亩,用于修建办公用房、堆料场等基础设施。2017119日,该县森林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84975元。截至今年5月底,森林公安以找不到公司法人、无法送达催缴通知书为由,未督促该厂在限定期限内恢复占用林地原状,也未追缴罚款。

618日,洪雅县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森林公安履行法定职责,有效催缴罚款并恢复占用林地。截至目前,占用林地修建的违规建筑已被拆除,下一步将栽种林木恢复原状。

该案是“守卫绿海”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行动中,洪雅县检察院共查阅森林公安2017年行政执法案件80件,清理出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案件11件,涉及面积18.1亩。该院全部启动公益诉讼立案侦查程序,并发出检察建议11份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目前已恢复面积8.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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