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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组织工作组赴东坡区院开展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成效评估
2017-05-22 10:28     (点击: )

52日,眉山市检察院评估组一行8人赴东坡区检察院,对该院贯彻落实2015年省院抽样评估反馈意见和2016年以来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展开了为期3天的评估工作 

评估组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该院的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检务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评估。在实地查看了该院办公区、办案区、案管大厅、控申大厅、警务区、财务室、物证库、档案室,查阅了相关工作报表和工作台账后,在2016年所办理的案件中抽样检查了48起案件卷宗。

  58日,评估组组织召开抽样评估工作反馈会,对该院开展法律监督有实效、队伍建设有提升、信息化建设有提高、科技强检有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予以了肯定。同时指出了该院在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详细列举了在法律文书制作、遵守办案程序、办案场所使用和涉案财物管理等业务工作以及在会议记录、公文管理、车辆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综合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会上,评估组组长,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瑞林提出两点要求: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思考问题根源。高度重视并及时解决问题背后的责任心不强、办案习惯不好、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找出症结。二是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反馈意见,由分管领导牵头,分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东坡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牟敏对市院评估组的认真检查和辛苦付出表示感谢,并代表该院作出表态:一是直面问题,迅速对照检查整改。力争在有限的时间内,在省院抽样评估期间内,全力以赴解决整改问题。二是强化规范,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求从日常办案入手,养成良好的办案习惯,增强工作认识和责任心。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尽快具体明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职责要求。制定规范的工作手册,明确细化工作流程。组织内部交叉检查,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以更好的姿态迎接省院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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