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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院四项举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2017-02-13 10:23     (点击: )

2 9 ,眉山市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有关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四点贯彻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市委“环境立市”发展战略,主动融入服务绿色发展大局,为努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眉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结合眉山生态环境的重大问题、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确定主攻方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眉山生态检察工作名片。二是提高监督成效。始终保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污染饮用水源、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等破坏环境的刑事犯罪;深挖生态环境监管领域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贿赂犯罪;继续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集中查办和监督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内部职能整合,着力构建“侦、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整体效能。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联系,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深化源头预防机制,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和类案预防,深入开展预防教育和宣传,推动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生态检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部署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区县院要详细了解、全面掌握本地生态环境状况,对涉及环保的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要做好一把手亲自过问。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听取意见建议,争取理解支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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