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被东坡区院立案侦查,涉嫌行贿犯罪的嫌疑人刘某因惧怕法律惩处,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拒绝到案接受讯问。且其保证人也提出不再履行保证义务,而两人均居住在离眉山市200公里外的绵阳市,为保证案件顺利诉讼,经检察长指派,我院三名司法警察受命将刘某拘传到案。
5 月 12 日 ,履职法警得知刘某在离绵阳市60公里的梓潼县出现,随即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成功将刘某拘传到案。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