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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积极带案下访化解一起信访积案
2016-04-18 10:33     (点击: )

     2002年,信访人肖某某因土地纠纷与同村村民王某某产生口角纠缠,同年3月15日,肖某某以王某某犯侮辱罪向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区法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驳回起诉,后肖某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亦被驳回。肖某某对自诉案件的刑事裁判不服,近年来,多次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市中院、市公安局反映情况。2016年3月,肖某某通过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公示栏得知市院吕皓检察长通讯方式,后向吕皓检察长电话反映情况。吕皓检察长在了解到肖某某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后的情况后,为帮助这位老上访户走出误区,消除她的抵触情绪,采用“实地访,当面谈,说情理,明法理”的方式,委派控申处干警前往眉山市东坡区普田社区肖某某家中进行释法说理工作。控申处干警到肖某某家后,了解了她与王某某家的纠缠过程及多年来信访情况,一边安抚她波动的情绪,一边对她提出的每个问题从法理、情理多方面予以耐心解答,并认真记录了其诉求。在及时处理了肖某某的诉求后,市院控申处再次上门告知其处理意见,送达了答复函。信访人肖某某对市检察院尽心帮助、用心释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工作态度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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