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本院首页>>检务动态>>正文
丹棱县院监督社区矫正启用电子腕表
2015-12-01 09:47     (点击: )
    近日,丹棱县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程监督丹棱县司法局对丹棱县43名社区服刑人员全部进行现场佩戴“电子腕表”。通过这种实时监督管理电子设备,可以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监督其遵从社区矫正规定,杜绝脱管、漏管现象,达到监管目的。
上一条:东坡区检察院出台全市首个刑事案件“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实施办法
下一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皓到仁寿县院调研指导检察工作
分享到: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