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丹棱县院与县交警大队达成两点共识:一是强化证据意识。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作为办理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的第一道关口,要强化证据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及时取证、取证到位,形成证据链,保障案件质量,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了。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机制,听取引导侦查取证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二是加强交流与协作。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学习和案例讨论等形式,提高办案质量。及时通报交通肇事类案件工作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联络制度和证据采集、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