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相关诉讼权利,了解在押人员在所羁押状态,2015年3月16日,丹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正祥在了解到关押在丹棱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黄晓春及其律师多次向上级检察机关反应审判机关超期羁押,高度重视此问题,亲赴看守所解释相关工作。
在监所科长和控申科长的陪同下,樊正祥检察长与在押人员黄晓春进行谈话,首先向其阐释了关于各阶段羁押期限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审判阶段的审理期限,向其明确丹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黄晓春案件时并不存在超期羁押的问题;其后,樊正祥检察长就其在看守所期间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让其打消顾虑,耐心等待,去除浮躁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