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加大四项措施规范侦监部门执法办案 春节前一周,市院侦查监督处以执法办案为依托,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四个当天”制度,一周内依法快速办结五起审查逮捕类案件,平均办案期限缩短为3天:一是当天受案,当天指定承办人,当天启动阅卷,确保案无积卷。二是熬夜梳理证据,认真审查同步录音录像,精心制作讯问提纲。三是坚持每案必讯,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防止“带病”批捕。四是参与复杂案件讨论,引导取证,确保逮捕案件质量。
(根据市院侦监处材料)
青神县院开展案件信息公开检查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 节前,青神县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目前开展案件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未及时公开的案件进行了通报并限期公开。截止目前,该院共公开重大案情信息6条,案件程序性信息87条,已判决案件法律文书24份。除依法不公开案件外,已实现全部公开。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抓手,严格贯彻“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促进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促进检察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提高,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提高检察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根据青神县院材料)
仁寿县院“三项制度”规范公诉执法行为 一是制定《公诉科岗位分工及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公诉干警办案职责、办理纪律、责任追究等事项。二是制定《公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从执法理念、诉讼监督、诉权保障、文书适用、法律贯彻、撤回起诉、案件管辖、办案纪律、检务公开等九个方面落实具体工作,突出专项整治效果。三是制定《公诉部门关于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施意见》,列举9种可以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情形,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提升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透明度及公信力。
(根据仁寿县院材料)
丹棱县院召开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集中学习会 会上就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11起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干警对照检查,引以为戒。该院检察长樊正祥指出,全院干警要通过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认识上下功夫,在行动上下力气,切实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根据丹棱县院材料)
洪雅县院“三学”掀起专项整治学习热潮 一是集中学习。院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相关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上级要求。分部门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提升干警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3次,参学人员80余人次。二是个人自学。依托检察内网搭建自学平台,建立学习检查制度,全院干警已撰写学习笔记22篇。三是讨论促学。广泛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怎么干”等专题讨论,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期待。
(根据洪雅县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