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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检察院成功办理眉山首例涉依托咪酯贩毒案
2024-02-21 10:13  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 )

近日,仁寿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尹某贩卖毒品一案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仁寿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是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被列管以眉山市首例以贩卖毒品罪获判的案件。


坚决从严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2023年10月1日后,被告人尹某明知依托咪酯被列管,但仍然在购买人没有合法医疗用途的情况下3次向他人贩卖,并赚取经济利益。2023年11月7日,被告人尹某在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挡获,公安机关从其身上和驾驶的车内搜出电子烟烟弹9支,烟油净重9.38g;1支带有烟具、烟弹组合的电子烟,烟油净重0.76g。经鉴定,该10支烟弹的烟油中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且依托咪酯含量在3.8%-4.9%不等。

在该案办案过程中,仁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侦协办“前沿阵地”作用,依法提前介入尹某贩卖毒品案,引导公安机关围绕主观故意及贩卖的次数、数量、获利金额等影响量刑的证据进行收集,并及时对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了案件快侦、快审、快判,推动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次日便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并获当庭判决。


普法小知识

依托咪酯是一种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其纯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镇静催眠活性,医学上一般用于静脉全麻诱导或麻醉辅助。

依托咪酯在未被列管前,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其麻醉效果,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滥用添加到香烟烟丝中或者勾兑到电子烟油内,将依托咪酯制作成烟弹、伪装成“上头电子烟”吸食的情况尤为突出。

依托咪酯的危害:初吸时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剂量吸食后,会出现脾气暴躁,引起呼吸暂停等状况;长期大剂量使用,极易导致死亡等严重后果。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贩卖依托咪酯烟粉、电子烟的,将以贩卖毒品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电子烟在年轻人中兴起,在电子烟中添加依托咪酯极具隐蔽性、迷惑性,检察官提醒:千万不要被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诱骗,避免掉入毒品的陷阱。一旦发现身边有人贩卖或者滥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文章来源:仁寿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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