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雅县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滥伐林木案,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某破坏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4月,刘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采伐李某某家柳杉树58株;在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期限的情况下,雇请工人采伐自家柳杉树294株,其行为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洪雅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刘某某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补种树木1056株,并负责养护成林;判令被告人刘某某在县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12月,县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支持了县检察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2022年1月,被告人刘某某依照判决在县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