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08月03日 11:25  点击:[]

2020728日在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 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上半年,在眉山市检察院和彭山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我院“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工作基本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融入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彭山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我院始终以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为打击重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32人,批准逮捕2126人,受理起诉案件3992人,提起公诉43102人。其中,依法对涉案金额2亿多,涉及受害人一千余户,且在成都、眉山造成重大影响的陈某某等1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630日,对赵某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犯罪中的27人提起公诉,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快捕快诉,从严惩处,形成震慑效应,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始终保持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高压态势,并注重保护企业合法权利,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3人,起诉935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17人。3月,检察长带头走访本地相关企业及个体户,积极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组织干警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200余人次,到包保区域开展入户调查、防控宣传300余户,排查外地来彭人员70余人,并认真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件,均在期限内答复来访人,认真做到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复率100%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审查逮捕11人, 提起公诉11人。同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开展对未成年人心理抚慰3人次,开展或指导社会调查1次。选派6名党组成员担任我区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计划在9月开学季到各校开展法治讲堂活动。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定点帮扶联系村1个、联系户45户,提供帮扶资金3万余元,深入联系村开展帮扶活动5次。帮助解决饮水难问题2户,解决电视、网络问题3户,厕所升级改造1户,筹措资金、协调解决危房重建、房屋修缮2户。扎实推动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融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1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

(二)深耕主责主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初见成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13件,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向天府新区眉山市管委会生态环境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清理了毗邻岷江流域的6万吨固体废物,并对原堆积现场进行修复治理、整体复绿,有效保护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主动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775人,占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77%,其中提起公诉62人,不起诉13人。提出量刑建议37人,法院采纳率为94%。积极适用速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办理速裁程序案件11件,占认罪认罚案件总数的29%。认真落实最高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播放常态化机制要求,精心组织拍摄了认罪认罚主题短视频,在区看守所和区电视台播放,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稳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审查案64件。320日,区人大常委会对去年9月审议的“两法衔接”工作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6月,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实际情况,我院牵头对“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确保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执行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追捕2人,追诉15人,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5件。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5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件均被采纳,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9件。完善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脱漏管1件。

不断深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健全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手段,妥善办理胡某与四川百麟新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构劳动争议进行虚假仲裁案。针对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等民生领域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件,整改回复5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并得到行政机关采纳整改。

(三)落实从严治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形象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党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制度,报告重大事项3件。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上半年开展检务督察7次,紧盯纪律作风不放松,发出《督查通报》1期,节假日督查报告4次,提醒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不断强化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检意识。截至6月,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和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筑牢检察队伍提升素质。组织参加政治轮训、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等专题培训、网络培训92人次,组织参加政法大讲堂、领导干部业务讲座等73人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主动走访联络省市人大代表6人次、市政协委员9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院视察调研参观等17人次。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条,公开法律文书75份。

上半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持续稳定发展,集体获得区级表彰5项,个人获得市级表彰2人次、区级表彰11人次。同时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员年龄老化,业务骨干断层现象突出。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较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建议质量不高,后续落实情况没有跟进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珍惜时间,提高效率

科学合理地安排人员力量,有预见性地谋划工作,克服困难,负重前行,努力推动工作往前进、有突破。

(二)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省、市检察院下达的目标和区委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以综合评价“增正减负”为目标,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三)服务保障大局,推进品牌创新。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持续助力疫情防控,全力做好稳定工作,在常规工作中挖掘特色亮点,擦亮彭山检察品牌。

(四)变压力为动力,主动适应新形势。面对不足提升信心、奋起直追,以更高标准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上新台阶

坚持严管厚爱,激发担当作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严明纪律作风,增强干警责任感、使命感,提升检察业务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神动力。

下半年,彭山区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求,继续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彭山检察工作新局面,以更优质的检察服务推动彭山品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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