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关于分解下达全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由我院组织实施区检察院蔡山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要求,由业主自行组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谈判方式实施,不再单独核准招标方式。经院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同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该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路缘石拆除、非机动车棚拆除、主入口改造、修建沥青道路、生态停车场等
(三)最高限价:根据财评中心出具的《关于检察院蔡山家属区改造工程的审核意见》(眉彭财评﹝2022﹞69号)文件,本工程最高限价为95.45万元
(四)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
(五)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七)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八)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18:00前)前携带介绍信免费获取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联系电话:1589271026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3、提供第一次报价清单。(需加盖公司鲜章和法人签字)
4、工期在第二次报价函作承诺。
5、报价要求: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6、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套)
7、其他要求:非法人直接参加谈判的,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并携带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谈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谈判地址: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寂照街106号
邮编:620860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15892710260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 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