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人员:
骆莎 办公室副主任 (事业人员)
代琳琼 办公室副主任 (司法行政)
胡忠明 办公室副主任 (工勤人员)
李小双 (事业人员)
办公室职责:
协调各科室的日常行政工作,沟通上下级和本区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并及时向院领导反映情况或提出建议。
做好请示、报告、计划等重要公文的撰写审核修改工作,提出公文拟办意见和传阅范围。
做好院务会等有关会务工作和会后督办工作。
做好文秘工作,负责院里工作意见、工作总结、人大报告及各种大型会议文稿等重大文字材料的定稿工作。
做好信息、档案、统计、机要保密、督查督办、人民监督、文印等各项工作的完成和落实。
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门拨款情况,合理使用资金,并搞好增收节支,开源节流。
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率,服务本院各项检察工作。
做好车辆管理,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合理调配使用车辆。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枪弹管理规定,负责枪弹的保管、保养、借取工作。
做好车辆、办公设备、检察服装和司法警服等检察装备的购置、调配、发放工作。
做好全院的接待工作。
积极协调各部门认真完成上级院、区委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3852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