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院,市院各部门:
为落实市委和省院关于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眉山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以赴做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当前,全市检察机关面临着两个敏感时段的维稳工作:一是2014年春节至2月底,围绕节庆和省“两会”的维稳工作;二是2014年3月,围绕全国“两会”的维稳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检察长负总责,副检察长和其他党组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头;市院各党组成员要加强对口区县检察院的指导和联系,各区县院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抓好维稳工作。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危害暴力破坏活动和“法轮功”、“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岁末年初高发的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诈骗尤其是电信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对相关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运用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量刑建议、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机制,合理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申诉案件和解、涉检信访案件息诉和解与“大调解”的对接工作,合力化解涉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切实防止矛盾纠纷的堆积、激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排查涉检信访问题,对涉检信访重点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做到人员、案情、访因“三个清楚”,综合运用联合接访、领导包案、释法说理、补偿救济等多种方法促进问题解决。针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完善舆情监测、预警、处置机制,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施方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二、不折不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全市检察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全市检察机关均不得举行团拜会和其他形式的庆典活动,年终考核、总结和慰问等活动一律从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吃请、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烟酒、明信片、食品等年货;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及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坚决反对“四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执行情况的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严肃处理。
三、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和值班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专项整顿活动;各区县院和市院各部门要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机要保密、内保安全、枪弹管理、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日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在位,如遇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各区(县)院和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