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棱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检工作职能,坚持系统、全面的司法保护原则,采用四步工作法,尽职履职主动融入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实现“1+5=实”。
一、加强监护监督,共建家庭保护“同心圆”。一是支持起诉,让监护无法外之地。主动延伸司法保护触角,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被监护权。在回访司法救助的困境儿童苟某某时,发现其父亲因吸食毒品多次被强制戒毒,家中已无其他亲属代为照顾,事实上处于无人照顾的境地。积极与县民政局对接,并支持县民政局向县法院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最终获法院支持。二是加强配合,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在办理刘某某被强奸一案中发现,刘某某父亲在案发后不久过世,母亲也系精神智力障碍残疾人,已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遂及时与县民政局加强协作,建议由县民政局担任刘某某的临时监护人,就其被侵害的事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三是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让爱和监管归位。致力于将检察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关注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长监护不力”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等形式对症下药。2020年来,共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50余人次,制发全市首《督促监护令》,帮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强化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二、整合多方力量,甘当政府保护“助推器”。推动诉源治理,净化周边环境。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社会诉源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开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保护的多领域全覆盖模式。聚焦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向未成年人售烟、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一系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点问题,加强监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份,督促开展行业专项整治4次。发动力量,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向教育、医疗等教育、医护人员以及网格员等密切接触未成年行业的人员开展强制报告专题培训3次,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1000余份。
三、立足主责主业,筑牢司法保护“防火墙”。一是重挽救,体现司法厚度。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罚的角度出发,尽全力教育、感化、挽救。自2021年以来,未成年人不捕率为100%,诉前羁押率为0,不诉率近70%。二是重打击,体现司法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对强奸、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提出从严量刑建议,多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2021年以来,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件16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件7人。三是重善后,体现司法温度。构建内部协作机制,未检条线与司法救助条线检察人员协作配合,高效落实司法救助的办理。同时,强化与妇联、共青团、民政局的信息共享,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配合。2021年以来,主动、及时地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共对7名未成年人被害人、困境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9.8万元。
四、深化检校合作,打出学校保护“组合拳”。一是督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积极推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开展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专项查询行动2次,共计对全县22所学校1245名教职工、保安等密切接触学生的群体进行了违法犯罪记录筛查,有效保障校园安全,将“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二是建立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共同会签《丹棱县教职员工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暂行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入职审查和从业禁止等内容,构建多部门协作联动的保护体系。三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组建由员额检察官组成的法治宣讲团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采用平台直播、检察开放日、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在校学生普法30余次,受众2万余人,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