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2日在洪雅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樊正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筑牢平安建设防线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构建健康安全屏障。坚决落实“严九条”,指导成立2个疫情防控小区党支部,吸纳党员35名、志愿者28名,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惩涉疫情犯罪,依法快捕快诉1件1人,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联合相关部门核查商超药店销售台账等记录34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与价格稳定,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检查3次,严格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决定,走访调研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34家,推动产业有序退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受理批准逮捕61件93人,移送审查起诉339件455人;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70人;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批准逮捕6件7人,提起公诉48件71人;保持对“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两抢一盗”①等犯罪27件37人,提起公诉50件71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违法8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件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4份。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助力基层治理成效。成功办理兰海等12人恶势力团伙案和张敏等17人恶势力团伙案,其中27名被告人认罪认罚,接受检察机关精准量刑建议,无一人上诉,打赢了扫黑除恶决战大会战。针对张敏等人非法采挖砂石资源的犯罪事实,集中开展砂石行业专项整治,走访摸排12个镇,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有力推动了全县砂石行业管理秩序优化。
二、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在提升群众满意度进程中不断创新检察作为
深耕细作,擦亮公益诉讼检察名片。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5条,立案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份,督促解决32个食品摊贩无证经营问题。办理国有财产保护类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份,追回养老金10万余元;开展“违规使用公租房专项清理活动”,发现违规租房线索3条,发出检察建议2份。
创新作为,描绘生态保护美好蓝图。联合县林业局建成四川首个 “候鸟补食”公益保护基地,形成了“补植复绿”② “增殖放流”③“候鸟补食”④三位一体的生态修复机制。组织3名案件当事人和7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候鸟补食”公益劳动6次,平均公益劳动时长达8小时。成立全市首个检察机关参与组建的“德邻”公益保护工作室⑤,初步形成志愿者提供线索、工作室汇总线索、检察院筛选线索的良性线索移送机制。2020年以来,工作室向我院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条,立案调查3件。
笃行担当,善用支持起诉⑥排难解纷。全力构建农民工讨薪治理闭环长效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2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30余万元。2020年1月,用时4天成功办理罗氏实木有限公司欠薪案,妥善解决了90名农民工讨薪问题。持续三年跟进“美莱雅”公司欠薪案执行情况,针对企业资不抵债,为破解农民工“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境,通过引导破产清算,协商债权人自愿让渡债权的方式,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受偿,该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坚持善治善为、精准施策,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持续优化检察服务
坚持惩防并重,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实现全县3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对全县教职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筛查1954条,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法治环境。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亲职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20余次。拍摄禁毒宣教片《花开花谢》和洪雅县首部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传片《鸟儿真可爱,请您别伤害》,采用“云课堂”线上平台播放,观看人数达3万余人次。
坚持少捕慎诉,打造优质发展软环境。紧紧围绕“六稳”“六保”⑦任务,牢固树立平等保护、依法规范、强化服务的新理念,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7件9人。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监督公安机关撤销2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在全市率先与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签署《结对共建协议》,为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成功办理曾凡勇等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当日开庭,当日宣判,收缴涉案资金1.35亿元。及时反馈、挂号销账,妥善处置来信来访109件,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案件。加强检调对接,开展刑事和解2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多元化协作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11人,发放救助金9.2万元。
四、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在新时代检察发展进程中奋力提升检察形象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圆满完成市院党组巡察组对我院的政治巡察工作,对巡察反馈的3大项8个方面问题制定35条整改措施,全部整改销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谈心谈话34人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2次,联席会2次,准确把握干警思想动态。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走访人大代表36人次,组织案件讨论、庭审观摩和“检察开放日”等代表委员联络活动15次,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拓展监督方式,开展审查逮捕、司法救助公开听证10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2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法律文书349份,程序性信息512条,发布各类检察宣传信息1800余条。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与金川县院、奉节县院建立人才培养互通机制,搭建干警培养交流平台,实现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共同发展,队伍建设齐头并进。进一步细化三类人员考核办法,逗硬奖惩,激发工作活力,全年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表彰28项(次),其中省级先进个人1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转型还未完全到位;二是检察产品供给还不够优质;三是检察履职能力还不够全面。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围绕“做强一区、做精两山、做特三片”的战略布局,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两山”转化示范县创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大局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为推动“两山”转化示范县创建贡献检察力量。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三年工作目标,将专项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转化为制度、规范,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严格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检调对接等多种方法,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加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四大领域的犯罪惩治和公益诉讼检察力度。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完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三是继续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抓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提升民事诉讼监督水平。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依法行政。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善用检察建议和诉前磋商机制,实现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和共赢。
四是持续深化队伍建设,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安排,扎实做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严格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⑨,严格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核心的三类人员考核机制,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引领干警创先争优。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以直面挑战的勇气、敢于担当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再创检察工作新业绩,为平安洪雅、法治洪雅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术语解释
①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②补植复绿:指通过督促涉林违法犯罪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对其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而预防和控制涉林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
③增殖放流:指针对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当事人,通过督促其利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等公共水域放流水生生物,从而修复水生态环境的活动。
④候鸟补食:指针对非法狩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当事人,通过督促其在青衣江候鸟补食公益保护基地参与食料投放、日常巡逻等公益劳动,达到惩戒犯罪和教育引导的双重目的。
⑤德邻公益保护工作室:指由洪雅县人民检察院发起,洪雅县林业局、洪雅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等行政单位和社会组织共同组建的公益保护工作室,旨在呼吁人类与自然界的动植物和谐相处。
⑥支持起诉:指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活动。
⑦六稳六保: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⑧三培育三引领:指培育基层建设工作典型,引领提升全省检察工作水平;培育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引领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培育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引领提升检察素能和贯彻检察工作新理念。
⑨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