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检察机关“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中,洪雅县检察院“德邻”生态检察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产品特色品牌。
“德邻”出自《论语·里仁》:“子曰:‘德不孤,必有邻。’” 指有德之人相聚为伴。近年来,洪雅县检察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国家级生态县优势,坚持以环境保护为德,以绿水青山为邻,以检察监督为盾,组建“德邻”公益保护工作室、“益行”公益保护办案团队,搭建大熊猫国家公园检园协作机制,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候鸟补食”三位一体生态修复基地,打造“德邻”检察品牌,最大限度汇聚公益保护力量,助力“两山”转化示范县、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洪雅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依托民事检察化解百姓纷争“创一方和谐”,行政检察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护一方清朗”,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生态环境“守一方水土”,不断拓展“德邻”检察品牌内涵、外延,致力从人与人的个案修复、人与自然的生态修复、再到人与社会的人文修复,努力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