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保障检察人员办案的安全和效率,3月6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邱波一行至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办案工作区安全检查工作,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燕翔,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照涓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仔细查看了办案区基本设置,逐一查看了接待室、讯问室、询问室、待诊室、备勤室等功能房设置,对室内监控、同录设备、安保设施等硬件设备进行检查,并对相关工作文书,以及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安全防范措施、医疗保障协作机制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机制一一对照检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和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全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办案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提升办案工作区建设水平,确保办案工作安全、规范、高效地运行。
邱波强调,一是要牢固树立办案安全意识,将安全理念贯穿办案的每一处细节与环节;二是要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通过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政治理论学习以及实战演练等方式,不断提升法警的身体素质、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三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行押解、看管等职责,保障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在民事、行政诉讼及公益诉讼案件中,协助检察官开展调查取证、现场勘察等工作,为检察业务的全面开展提供坚实的警务保障。
张照涓表示,对检查组提出的相关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各项规定,不断规范办案工作区的管理使用,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将办案安全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干警的每一个执法细节之中,全面提升办案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