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神县检察院法警大队紧贴检察工作新形势新需求,及时转变角色,坚持以“融合”为抓手,深入公益诉讼办案一线,在辅助办案、保障办案安全和维护办案现场秩序等方面拓展用警新需求,依法履职,深入融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助力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一是主动融合,当好公益诉讼“协作兵”。围绕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要求,积极探寻司法警察参与协助公益诉讼检察的切入点,找准职能定位、明晰职责范围。主动与公益诉讼部门沟通对接,将司法警察编入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构建与公益诉讼工作深度融合的新型检警协作机制,实行“1名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工作模式。规范用警派警申请审批程序,由法警大队统一派警,实行“一事一派警”“一案一派警”,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清晰,确保每次公益诉讼案件外出取证调查时均有法警全程参与,形成司法警察与检察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配合监督的良好格局。
二是精准辅助,当好案件现场“调查员”。制定《司法警察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细则》,明确司法警察在检察官主导下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主要承担维护现场秩序、录音录像、证据固定、文书送达等职责,细化工作要求、派遣流程、监督机制等内容。今年来,法警大队通过现场勘查取证、拍摄照片、电子证据固定等方式参与保障公益诉讼,有力推动公益诉讼健康发展。每次参与案件办理,法警大队坚持对照出警“三个是否”开展自查,即:出勤车辆是否安全、警械装备是否正常,着装是否规范。在一次办理案件时,前期沟通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消极配合。法警大队与公益诉讼部门紧密配合,赶赴现场实施警戒,介入询问,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并派警协助检察官向有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确保了案件快速立案、顺利办理。
三是靠前服务,当好案件办理“安全员”。以保障办案安全、化解办案风险为重点,始终坚持靠前一步防风险,变“末端治理”为“源头预防”,以严格促规范,以规范提质效。案件办理前,提前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对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与法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对需要承办检察官约谈、询问的案件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核对被约谈、询问对象的身份信息,并做好安检和登记工作。与公益诉讼部门充分协商,坚持“一案一研判”机制,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做好案前执警安全风险评估,针对性制定应对处置措施,确保维护公益诉讼办案现场秩序,保障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