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机制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促进青神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月7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文彬会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一同开展巡河活动。
巡河活动主要检查了赵沟水库,重点围绕水库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域水岸管理、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个方面进行巡察检查。但是赵沟水库位于青神与夹江两县边界,地理位置特殊,存在边界监管难问题,且周边有生猪养殖场,水体污染隐患较大。

在巡河结束后,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观金社区村委会召开了河长制工作推进会,针对巡察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水质检测指标可以反应哪些污染物?”“水质类别判定是什么标准?”……周文彬在会上开展专题询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就具体问题及工作落实情况逐一展开了详细的答复。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河长制的联系部门,要纵深推进河长制、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常态化开展巡河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日常巡河排查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监管力度,补齐河道周边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在百姓发展与乡村环保之间寻求平衡。对整改不及时导致河流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将适时以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甚至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整改,确保河流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