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由丹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在丹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县检察院组织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旁听庭审。
被告人毛某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法律和纪律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达220余万元,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毛某某含泪剖析了自己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对自己的行为给单位及家庭造成的巨大伤害感到深深的后悔,干警们也从“零距离”的廉政教育中深受震撼。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严于律己,时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做一名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