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2021年04月10日 18:46  点击:[]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三)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七)违反检察官任职回避及禁止规定的问题。

(八)存在特权思想、官僚作风的问题。

(九)违规违法作出不捕、不诉及量刑建议的问题。

(十)案件质量把关不严、粗放执法的问题。

(十一)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

(十二)领导干部挂名办案的问题。


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我们改进工作提出意见。您可拨打电话028-38527513或致信电子邮箱:1980692781@qq.com,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10

 

上一条: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进度情况通报 下一条:2018年度检察院决算公开编制说明